日 期:2005.01
規 格:繁中/平裝/300頁/19×26 cm/黑白
ISBN:9789577052926
備 註:初版/書況不佳,但不影響閱讀(不介意的讀者可下單)
■ 本書特點
# 因應公共工程「三級品管」的制度撰寫,對承商、監造公司、主管機關掌握相關工具相當有利。
# 內容包含「施工管理實例」,可作為監造、營造雙方重點管理項目立定之依據。
# 表單內容包含成套計畫書範例,即使現行規定表單項目有所更動,仍可將其填列內容作為參考。
■ 序
在日益講究生活品質之時代,公共工程施工品質已成為大眾關切之焦點,提升公共工程品質更是民眾所殷切期盼。行政院自八十二年訂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多年來持續推動公共工程三層級品管,為有效落實品質制度之執行,以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進而頒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以規範各政府機關於辦理工程時,需將相關品管規定納入招標文件內,以強化制度面之落實執行。
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機關應於招標文件內明定廠商應提報品質計畫,品質計畫之內容,除機關及監造單位另有規定外,至少應包括管理責任、施工要領、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不合格品管制、矯正與預防措施、內部品質稽核及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工程具機電設備者,並應增訂設備功能運轉檢測程序及標準。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品質計畫內容室少應包括品質管理標準、材料及施工檢驗程序、自主檢查表及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項目。
對於監造部分,則規定查核金額以上工程,監造單位應提報監造計畫,其內容除機關另有規定外,應包括監造範圍、監造組織、品質計畫審查作業序、施工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施工抽查程及標準、品質稽核、文件紀錄管理系統等。工程具機電設備者,應增訂設備功能運轉測試等抽驗程序及標準。一千萬元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工程,監造計畫內容至少應包括品質計畫審查作業程序、材料與設備抽驗程序及標準、施工抽查程序及標準等項目。
對於上項之規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各工程主管機關在辦理工程施工查核時,係列為查核重點,而對於計畫執行之落實度,更為查核之重心所在。是以本書之編製,係依「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之內容作共通性之編排,惟依各工程屬性之不同,各界於實際應用時,可再予作適當之調整。而工程施工品質能否有效提升,周詳之監造計畫及品質計畫雖為必要之條件,而能否落實計畫之執行,實為關鍵因素,以此共勉之。謹此為序,尚祈各方不吝賜予指正。
壹、總說
貳、品質計畫書範例
參、監造計畫書範例
肆、施工管理實例
附錄
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組織準則
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作業辦法
監造計畫製作綱要
品質計畫製作綱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