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2021年全新改版,完整收錄最新修正法條!
★6大類、共54種法規彙整: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
【常見問答】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Q:本書內的法規有逐條收錄嗎?
A:本書彙整六大類(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共54種法規,100%逐條收錄!
【本書適用】
這本《地政士不動產實用小法典》適用於以下考試: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考試(6月考)。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11月考)。
※正確考試資訊以簡章為準※
【本書優勢】
本書自2012年初版以來即為三民補習班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御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秉持著呈現最新暨蒐羅完整法規的使命,打破業界一年一版的常規,迄今九年已改版十九次,累積銷售量已突破上萬冊。並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依實務彙整分為「基本法規、登記及測量類法規、估價類法規、地用類法規、地稅類法規及不動產類法規」六大類54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專業科目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證照考試涉及的法規是出了名的繁雜。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民法(110.01.20修正)
(1)調降民法成年年齡:成年年齡制度,攸關自然人完全行為能力之取得,以獨立行使負擔民法上之權利及義務,對於社會生活影響深遠。且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行政罰責任之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18歲,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為免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將成年年齡自20歲調降為18歲。
(2)齊一男女結(訂)婚年齡:鑑於未成年人結婚生育對其健康可能造成不利影響,同時妨礙其學業、就業、能力發展與獨立性。故將男女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調整為一致,分別修正為17歲及18歲,並增修相關配套規定。
(3)修正其他以民法成年為門檻之法律規定:現行法律中,多有參考民法成年年齡,而將「年滿20歲」、「成年」或「未成年」等設定為相關資格或要件等法定門檻,本次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將連動影響此類法律規定,就其中配合民法調降成年年齡而須併同修正之相關法律。
2.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修正)
(1)為促進申報登錄資訊更為透明、正確,修正將成交案件之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另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
(2)增訂自行銷售預售屋者,應於銷售前以書面報請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登錄資訊。
(3)為遏止申報登錄義務人刻意利用資訊缺乏或不實炒作哄抬情事,修正罰則對於屢不改正者加重罰鍰額度;另增訂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申報登錄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自行銷售預售屋前應報備查規定之罰則。
3.地政士法(110.01.27修正)
修正由權利人及義務人(即買賣雙方)於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共同申報登錄,刪除地政士於買賣受託案件之申報登錄義務及其違反義務之處罰規定。
4.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修正)
配合民法成年年齡將下修為18歲,及考量以屆滿成年之年數,按年數增加扣除額更符合照顧未成年人之意旨,修正繼承人為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受被繼承人扶養之未成年兄弟姊妹,按其年齡距屆滿成年之年數,每年增加扣除額,提供適度之教養所需及生活保障。
5.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修正)
(1)刪除不動產經紀業對於仲介成交買賣案件之申報登錄義務;代銷經紀業預售屋案件申報登錄期間修正為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辦理,並增訂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應報請備查;另成交案件之門牌或地號完整揭露,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及增訂地方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相關規定。
(2)依申報登錄義務人違法情節對於申報登錄制度影響程度修正罰則,區分罰鍰額度及處罰方式,以符比例原則;增訂規避、妨礙或拒絕查核及違反委託代銷契約相關書件應報備查規定之罰則。
6.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9.12.25修正)
(1)配合民法修正土地及共有部分應有權利範圍之計算方式,並刪除共有部分停車位得分配土地權利範圍。
(2)修正地下層停車位面積之計算方式。
(3)修正建造預售屋不得使用電弧爐煉鋼爐碴(石)等材料之檢測規定。
■ 目錄
【基本法規】
一、民法(110.01.20修正)
二、民法總則施行法(110.01.13修正)
三、土地法(100.06.15修正)
四、土地法施行法(100.06.15修正)
五、平均地權條例(110.01.27修正)
六、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104.06.22修正)
七、土地徵收條例(101.01.04修正)
八、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108.12.16修正)
九、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103.11.14修正)
【登記及測量類法規】
一、地籍測量實施規則(106.01.09修正)
二、土地登記規則(108.12.09修正)
三、地政士法(110.01.27修正)
四、地政士法施行細則(91.08.01修正)
五、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102.09.06修正)
六、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106.12.01修正)
七、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106.06.09修正)
【估價類法規】
一、地價調查估計規則(102.12.31修正)
二、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99.06.24修正)
三、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102.12.20修正)
【地用類法規】
一、區域計畫法(89.01.26修正)
二、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102.10.23修正)
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103.08.04修正)
四、都市計畫法(109.01.15修正)
五、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109.03.31修正)
六、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109.03.30修正)
七、農業發展條例(105.11.30修正)
八、都市更新條例(108.01.30修正)
九、信託法(98.12.30.修正)
【地稅類法規】
一、稅捐稽徵法(109.05.13修正)
二、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102.01.07修正)
三、土地稅法(104.07.01修正)
四、土地稅法施行細則(103.01.13修正)
五、土地稅減免規則(99.05.07修正)
六、增繳地價稅抵繳土地增值稅辦法(80.08.16修正)
七、遺產及贈與稅法(110.01.20修正)
八、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106.06.13修正)
九、房屋稅條例(103.06.04修正)
十、契稅條例(99.05.05修正)
十一、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89.11.08修正)
十二、所得稅法(節錄房地合一相關條文)(110.01.20修正)
十三、108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109.02.21訂定)
【不動產類法規】
一、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110.01.27修正)
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91.03.22修正)
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05.11.16修正)
四、消費者保護法(104.06.17修正)
五、公平交易法(106.06.14修正)
六、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8.10.31修正)
七、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92.06.26修正)
八、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9.12.25修正)
九、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1.01.03修正)
十、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102.11.01)
十一、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之規範說明(104.12.29)
十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預售屋銷售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104.04.13)
十三、不動產經紀業廣告處理原則(10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