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容簡介
★2021最強法律防身術★
江湖走跳你早晚相堵ㄟ丟,
你需要這本超簡單,
蒐集各種有趣案例的工具書。
◎別說你用不到!這年頭職場、買賣、人情上的陷阱無所不在
本書將最常見的生活糾紛,分為5大面向,以有趣的故事及圖表介紹相關法條。不管你是被告還是告人,越早懂就越能防身自保。
◆工作職場面:老闆的規定不是聖旨,不懂法律就等著被「拗」很大。
◆消費糾紛面:懂得消費法條,才能買得安心、不當冤大頭。
◆租屋房事面:自己的家自己罩,就算遇到惡房東、惡鄰居也不怕。
◆交通車禍面:不管誰撞誰,掌握證據最重要。
◆親友財務面:不論多麻吉都要寫借據,免得翻臉不認人。
◎ 66張圖表和插畫& 50則一問一答,清楚好記
◆加班費、資遣費應該怎麼算?勞基法的請假扣薪是怎麼規定?
◆網路購物退貨的4原則是什麼?買禮該注意哪些事?
◆遇到旅遊糾紛該怎麼蒐證?購買的商品真的「售出概不退還」嗎?
◆遇到惡房東該如何反擊?新家裝潢完工,發現建材有瑕疵怎麼辦?
◆朋友借錢不還,要怎麼追討?借錢給朋友要怎麼算利息?
這些糾紛就在你我身邊,要遇到很容易,要解決卻不太容易。好好利用本書的66張圖和50個Q&A,就能輕鬆看懂看滿,並且case by case學到解決之道。保證不用花錢請律師,不用鑽研法典來「苦毒」自己,就能搞懂生活中的基本法律問題。
◎這是一本超好懂得法律工具書,讓你少花一點律師費!
雖然新聞上常報導恐龍法官、黑心律師,台灣其實有很多暢通的調解管道、公益法律單位。先有基本認識,真的遇到事情才不會求助無門,甚至被人坑。律師費也是依照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不用先做最壞打算。
◆有糾紛一定要花錢、花時間跑法院打官司嗎?
可優先考慮和解及調解,省事、省時更省錢,真的解決不了再打官司。
◆不懂法條,又沒錢請律師,就只能等死嗎?
台灣政府和民間,有許多免費的法律資源供民眾利用,許多規模較大的法律事務所,甚至設有免費的律師諮詢服務。
◆請律師打官司,至少得花多少錢?
律師費並沒有公定的標準,依案件的複雜程度,會有不同的收費。
■ 前言
這年頭懂一點法律知識,你就不用吃悶虧
這年頭,懂一點法律知識你就不用吃悶虧!
知名主播蘇逸洪除了是節目主持人,還有另一個較不為人知的身分,就是靠著投資中古屋成為包租公。
早在2009年,他手上就已經累積了5間房子,除了一間自住、一間給父母住,其餘三間全部出租,每月光是收租就超過10萬元。他的投資哲學是「買好地段的爛房子」,重新裝修後再出租或出售。不過,他也曾經因為這項進帳頗豐的投資,被一狀告進法院。
花大錢做裝潢卻搞到上法院
根據報導,蘇逸洪買下台北市內湖區的一戶房屋後,因為房屋嚴重漏水而找來工人整修,結果造成鄰居浴室、廚房的磁磚龜裂,牆壁受到損害,庭院也因此積水,使得鄰居憤而提告。所幸檢察官認為他只是沒做好相關安全措施,並非蓄意破壞,不構成刑法的毀損罪,所以沒有將他起訴。
其實,幾乎每戶家庭都會遇到需要修繕、裝潢的時候,除非是透天厝,否則現在都市人大部分都住在公寓大廈裡,難免會遇到這種裝潢糾紛。根據內政部地政司統計,全台房地產糾紛案件數量最多的,就是房屋漏水,網路上也有許多苦主求救。例如曾有案例為:剛裝潢好的全新廚房,卻被樓下鄰居說是天花板漏水的元凶,要求整個打掉抓漏修理。
沒人會故意害樓下鄰居漏水,何況就這樣打掉剛精心做好的裝潢,更是捨不得,與其此時再來想該怎麼辦,還不如事先做好功課,不讓自己陷入這種兩難局面,避免遭到檢舉、甚至被告上法院。
砸千萬風光開店 只賺到官司一件
藝人孫耀威的情況比蘇逸洪更慘,他在台灣投資的夜店才風光開幕一天,就被勒令停業。
原來他在2013年底時與藝人包小柏合夥,一起斥資3500萬元在微風廣場二樓的露台,開了一家號稱好萊塢級的夜景酒吧。但才開幕一天,台北市建管處就接獲檢舉,說這個在露台上方搭建的30坪建物,不屬於1994年以前可列緩拆的既存違建,於是勒令他必須立刻拆除,並禁止營業。建管處擔心夜店會私下偷偷營業,還派員監工,確定違建已經拆完才離開,讓他付出的心血一夜之間就化為烏有。
建管處副總工程司邱英哲表示:「他並沒有合法的室內營業空間,而是在露台完全沒有建築物情況下,蓋了一個違建物起來營業。」並指出此餐廳未通過安檢。但孫耀威的說法是:「當初遭到檢舉,原以為只是違建問題,我們積極改善,卻被通知該區屬於『住三用地』,根本就不能做餐廳。」
他還表示,和微風簽約時,就已清楚告知用途,微風還是租給他,害他白白浪費了3000多萬元的投資金,若再加上2個多月來的租金、人事開銷及員工遣散費,總損失將近4000萬元。花了大筆金錢和心力開店,卻因為沒搞清楚營業的相關法令,不但店面無法營業,還必須花錢請律師控告房東,雙方至今仍在纏訟當中。
除了藝人開夜店,也有許多人選擇自己開間小餐廳、咖啡店,或是租個小店面,在日韓跑單幫販賣自己進貨的服飾。不管是大明星還是一般民眾,誰都不想讓自己努力存到或好不容易借到的創業資金,因為法規問題而丟進水溝裡,如果能事先預防問題,就能避免花冤枉錢、花時間又打令人精神耗弱的官司。
為公司付出20年 一條法律就把人踢走?
知名律師、也是暢銷書《噬罪人》的作者呂秋遠,在臉書上分享了一則故事:有一位婦女因為跟老公討家用不成,老公惱羞成怒把一桌碗盤全掃在地上,她認定這是家暴,於是找上呂秋遠,要委託他辦理離婚。但呂秋遠在聯絡男方的過程中,意外發現對方早就被公司開除,男方才坦承他已經離開公司3個月,因為不敢讓老婆知道,這3個月來天天假裝出門上班,卻又拿不出家用錢來,才會一時情緒失控。
但為什麼會被開除?原來他在同一家公司已經服務超過20年,滿心以為能在公司做到退休。但是公司不斷有新進員工,使用電腦或網路的能力都比他強多了,雖然有心想學,卻還是拚不過年輕人。他無奈地說:「我只是過時的經理,什麼都不懂。公司業務緊縮,第一個就是拿我開刀。」
不過,公司當然不會用這種理由去開除員工,而是說他「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並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2條的規定,公司可以不經預告期間,直接開除員工,而且不需要給遣散費。
呂秋遠問他究竟犯了什麼情節重大的疏失,他也說不出個所以然,最後才說,他以為公司要他走,他就得走。最後他向公司主管問清楚的開除理由,竟然是曾經違反公司的規定,穿著制服在外面抽菸被總經理撞見。
深諳法律的呂秋遠馬上幫他寄出存證信函,要求確認雙方雇傭關係,最後公司讓步,願意讓他以優退的方式離職,這位先生拿到了一筆退休金,可以重新展開第二人生。
懂職場法律 才不會吃悶虧
呂秋遠之所以能幫上忙,是因為他知道穿制服抽菸並不屬於「情節重大」的業務過失,這樣就把員工開除,百分之百是公司理虧。但這位先生也就是因為不懂法律,才會讓20年的退休金就這樣飛了,只能獨自陷入中年失業的困境,還差點引發家暴事件。
不過,可別以為只有忍耐力較強的中年族群才會吃這種悶虧。曾有一家公司的主管,一個下午就無預警裁掉一個大約6~7人的團隊,要求他們當天下午就必須走人,而且強勢地表示這個團隊都是約聘人員,所以不必給資遣費和離職證明。
當天辦公室的氣氛非常凝重,沒有人敢出言安慰他們,也沒有人敢出面質疑公司做法是否合理。這個團隊都是20幾歲、剛出社會不到3年的年輕人,沒有社會經驗也不懂法律,他們真的默默收拾完私人用品,沒有拿到離職證明就離開了。頓時沒了工作,還可能連失業補助都無法申請。
根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勞工局在2012年受理的勞資爭議案件,共計兩萬多件,其中以「工資爭議」最多,占44%左右;其次是「給付資遣費爭議」占24%左右;「職業災害補償爭議」占7%左右。
想想看,如果是你碰到薪水爭議、老闆不發資遣費、或上班時間發生事故不被認定為職業災害時,是否知道自己應有的權益、發生糾紛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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