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2015.01
規格:繁中/平裝/508頁/19 x 26/黑白
ISBN:9789577052483
備註:增修五版
讀者回饋
★路人甲:
本書涵蓋投送開標程序、工程契約與必要文件,以及工程契約的爭執與解決等,完整且詳盡地提供對於公共工程的採購契約之說明,對執行機關與投標業者均有助益。
★JL:
本書依據政府採購法與其相關子法之規定,定義、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爭議處理等等條款,對於承攬公共工程的廠商而言必備的資訊。
出版:2015.01
規格:繁中/平裝/508頁/19 x 26/黑白
ISBN:9789577052483
備註:增修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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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本書涵蓋投送開標程序、工程契約與必要文件,以及工程契約的爭執與解決等,完整且詳盡地提供對於公共工程的採購契約之說明,對執行機關與投標業者均有助益。
★JL:
本書依據政府採購法與其相關子法之規定,定義、招標、決標、履約管理、驗收、爭議處理等等條款,對於承攬公共工程的廠商而言必備的資訊。
■ 本書特色
本書依據之法令為最新之政府採購法與其相關子法,並參的其他相關法令,故適法上相尚齊全。
政府採購法與其相關子法有不清楚或不易了解之處,本書以工程會之解釋函做補充解釋。
本書係以上述法令為精神,以實際執行之步驟為骨幹來編寫,故閱讀本書,除可了解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外,並可實際使用於營建工程之採購作業。
本書附錄附有政府採購法與其施行細則之對照表方便閱讀與使用者之查閱與應用。
第一章 概論
契約之意義
契約要素
契約書及其重要性
契約之成立
營繕工程辦理流程
工程進行前後簽約之種類
契約管理流程
規範之意義
工程規範之意義及種類
專用名詞
政府採購法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政府採購法(簡稱「本法」)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採購評選委員會之組成及職掌
採購評選委員會之評審程序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說明
評審項目與子項
總評分法決定最有利標
總評分法~價格納入評分
總評分法~價格不納入評分
總評分法~固定價格評分
評分單價法決定最有利標
序位法決定最有利標
序位法~價格納入評比
序位法~價格不納入評比
序位法~固定價格給付評比
以協商方式決定最有利標
訂有底價之決定最有利標方式
採行最有利標之招標文件應載明事項
評選最有利標之會議紀錄
政府採購法暨相關法令中規定應報上級機關核准之事項
第二章 工程設計服務契約
工程設計者種類
自行設計
委託建築師設計
委託技術顧問機構設計
委託外國建築師或機構設計
工程設計服務範圍
建築師
建築師服務內涵
適用範圍
機關得委託技術服務之項目
設計監造公費
依建築師公會建築師業務章則規定之設計監造酬金
政府採購法~設計、監造等服務費用計費方法
說明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按月、按日或按時計酬法
總包價法或單價計算法
接辦部分完成工程服務費用之計算方式
其他服務費用之給付
服務費用隨物價調整
服務費用付款方式
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
工程技術服務者之選定
概述
直接式委辦
私下比較委辦
服務金額在公告金額1/10以上未達公告金額之委辦
說明
採用本法22-1-16委辦之步驟
以公開徵求書面報價或企劃畫之作業程序
服務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新台幣500萬元以下之委辦~評比委辦
說明
採購評選委員會成員之內涵
採購評選委員會之成立
訂定評審項目及標準
決定計費方式
訂定評選方式
編製評比須知
技術服務費須報上級機關核准之工程費
報上級機關核准
招標公告
領取招標文件~領標
收件截止日期
投標資料之封裝
投標資料之投送
開標~開資格標與以最有利標選出優勝者
議價與決標
公告決標結果
服務金額在新台幣500萬元以上之委辦~競圖委辦
說明
編製競圖須知
公開競圖應徵須知範例
規劃說明書
規劃說明書範例
一次投標分兩階段開標之競圖作業
兩次投送分三階段開標之競圖作業
兩次投送三階段開標之競圖須知範例(第一階段競圖須知)
兩次投送三次開標之競圖須知範圍(第二階段競圖須須知)
技術服務契約書之重要內涵
技術服務契約書範例
第三章 營繕工程契約種類
營繕工程分類契約
土木(建築)工程契約
衛生給排水設備工程契約
電氣設備工程契約
升降機設備工程契約
鑿井設備工程契約
水處理設備工程契約
營繕工程承包契約
一般說明
總價承包契約
單價承包契約
數量精算式總價承包契約
成本報酬契約
成本加算固定百分率計價契約
成本加算固定費用計價契約
目標估價制成本加算固定費計價契約
管理契約
統包契約
說明
招標文件應規定事項
統包之作業程序及要點
第四章 營繕工程契約必要文件
營繕工程契約文件之種類
營繕工程契約之主要內涵
程契約書之內涵及說明
契約前言
契約文件及效力
契約上使用之文字及度量衡單位
契約之簽署
履約標的
契約價金之給付
契約價金之調整
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
付款方式
暫停計價之情形
物價指數調整
其他事項
稅捐、規費與強制性保險費
工程期限
履約開始日
工程期限之訂法
工程期限之延長
工程逾期之罰鍰
材料、機具、設備及施工場所
施工管理
地管理
施工計畫與報表
工作安全與衛生
工地環境清潔與維護
交通維持
工程之配合
工程保管
廠商之履約責任
工地負責人之職掌
轉包與分包
監造作業
工程品管
樣品之審核與檢驗
工作計畫之核可
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品質管制
查核金額以下採購之品質管制
工程查驗
保險
營造綜合保險
保險責任之開始與終止
被保險人
受益人
營造工程財務損失險
鄰屋倒塌及龜裂(含公共設施)保險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加保僱主意外責任險
營造工程第三人意外責任險
共同不保事項
營造工程財務損失險特別不保事項
營造工程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特別不保事項
安裝工程綜合保險加保僱主意外責任險不保事項
營造綜合保險有關規定之範例
保證金
保證金之發還
履約保證金不發還之情形
保證金之發還原則
保證書狀有效期之延長
完成履約~完工之定義
驗收
法令依據
驗收之方式與程序
部分驗收
隱蔽部分之拆驗或化驗處理原則
初驗或驗收有瑕疵之處理
減價收受
保固
權利及責任
契約變更及轉讓
契約之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
爭議處理
其他事項
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設計圖樣
建築圖
結構圖
電氣設備圖
給排水設備圖
標準施工說明書與補充施工說明書
特訂條款
第五章 營繕工程契約次要文件次要文件之種類
投標須知主要內涵
說明
投標須知之主要內涵
投標須知主要內涵之說明
業主名稱及工程種類
法令依據
採購屬類
招標方式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預算
廠商資格
廠商應具備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具備之特定資格
外國廠商參與投標資格
領取圖說-領標
面取
函購
電子領標-工程採購併提供電子化招標文件作業
使用文字
使用幣別
申請許可證
押標金與保證金
有關押標與保證金之法令規定
押標金之定義
保證金之種類
保證金之定義
押標金與保證金之繳納
供做押標金與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種類
押標金之收取
押標金之額度
押標金之繳納方式
押標金之發還
押標金之沒入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與收據
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之額度
履約保金之繳納期限
履約保證金之發還
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發還之情形
預付款還款保證
保固保證金
資格保證
差額保證金
改善或換貨保證金
機關供給財物保證金
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保證
投標切結書
標單
決標通知單
施工進度表
工程估價表(又稱工程估價明細表)
工程單價分析單
按日計值人工費用表
按日計值材料費用表
按日計值機具費用表
投標者擬用機具設備明細表與主要人員資料表
承包商繪製施工圖
第六章 營繕工程契約訂定程序
一般說明
工程承攬權之取得
工程的承包方式
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或分開招標原則
工程之招標方式
營繕工程之分類
招標文件公開閱覽
一般說明
招標文件公開閱覽之步驟
公開招標
適用範圍
公開招標之流程
公告
公開招標之公告種類
等標期
公告日數
招標公告之內涵
打擊黑金之措施
招標文件之領取-領標
招標文件之領取要點
招標文件之內涵
領取圖說方式
投標
勘查工地
釋疑
估算工料
人工填寫標單
電腦檔件業
封裝
投標文件之投送
流標及投標文件之處理
監辦人員之派辦
監辦項目及監辦人員之任務
採購之監辦機關
查核金額以上採購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之程序
開標
開標之定義
投標與開標方式
機關辦理採購之廠商家數規定
辦理開標人員及工作分配
停止開標
不得參加開標之廠商
開資格標之步驟及要點
開規格與價格標之步驟及要點
比減價決標
營建工程公開招標之決標
超底價決標之條件與要點
決標之後續作業
共同投標
共同投標之定義
共同投標的種類
法令依據
允許廠商共同投標之核准單位
採共同投標的條件
共同投標招標文件應載明事項
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
共同投標成員主辦事項金額之限制
共同投標廠商資格之限制
廠商投標之限制
投標文件之簽署
共同投標保證之提供
共同投標協議書之文字
機關通知之效力
契約價金之請領
共同投標協議書
共同投標各成員之履約實績
共同投標廠商應負連帶責任之事項
共同投標之招標方式
共同投標之步驟
選擇性招標
營繕工程由於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子法之規定,較不宜採用選擇性招標
指名招標~私人工程之選擇性招標
指名招標之方法
限制性招標
營繕工程得採限制性招標之情形
限制性招標之要點
執行政府採購法應注意要點
準備招標文件時應注意事項
訂定廠商資格時應注意事項
訂定材料、設備或工法規格時應注意要點
訂定押標金與保證金時應注意事項
決定決招方式時應注意事項
刊登招標公告時應注意事項
領標、投標程序上應注意要點
開標程序上應注意事項
審標程序上應注意事項
決標程序上應注意要點
履約程序上應注意要點
第七章 營繕工程契約之執行與爭執
營繕工程契約當事者與參與者
一般營繕工程契約當事者與參與者之組成
業主
建築師
承包商
契約行政管理者-辦事員
契約監督執行者-監工
負責執行契約者-工地負責人
營繕工程契約之執行要領
一般說明
適當工程管理-科學管理
人事管理
物料管理
工具管理
工地管理
成本管理
契約互相牴觸條款之優先順序
工程契約常發生之問題及補救措施
契約條款相互牴觸之原因
解釋互相牴觸條款之優先順序
工程之爭執與解決
工程爭執之起因
工程爭執之解決方法與順序
請第三者出面調停
談判
訴請仲裁
仲裁之定義
仲裁機構之組成
仲裁地點
仲裁程序
其他事項
仲裁之優缺點
訴請法院裁決
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申請調解之提出
申訴會之種類與經辦範圍
調解程序
調解效力
調解之成立與不成立
調解成立後知悉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之處理方式
提出宣告調解無效或撤銷調解
調解申請書之撤回
調解贅
其他
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與向申訴會提
廠商提出異議與申訴
廠商提出異議之程序
廠商向申訴會申訴之程序
申訴之審議程序
提起再訴願
提出異議
申訴之撤回
其他事項
第八章 營繕工程行政管理中常發生之流弊及預防一般說明
工程底價之弊端及其預防
估算工料時灌水
提高工程底價
違規得標
一般說明
借牌承包及其預防
工程轉包及其預防
工程圍標及其預防
削減底價以免繳交差額保證金及其預防
開標作業中之作弊
訂約中之作弊
估價表及分析單上之作弊及其預防
工料分析表之作弊及其預防
保證人之覓尋上作弊及其預防
契約文件中之作弊及其預防
執行契約中之作弊
提前請款工料款
從變更設計中作弊
附錄一 政府採購法與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對照表
附錄二 工程會對政府採購法函釋彙總